四平职业大学关于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决定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技〔2011〕1号)文件精神,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工作,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,维护学术道德,严明学术纪律,经学校研究,决定成立四平职业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风建设委员会成员组成
主 任:史洪军
副主任:范学东、周振成、林丰春
委 员:(按姓氏笔划排序)
于静辉、马杰、卢春华、史国娟、李丽莉、刘晔、刘海霞、邱淑贤、赵宇、张一洁、段学新、秦敬祥
学风建设委员会下设四平职业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科研开发处处长由赵宇兼任。
二、学风建设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、省有关文件精神;制定我校学风建设工作指导性文件;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;总结推广学风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;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学风建设;受理学风问题举报并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提出处理建议;负责处理我校学风建设的日常工作事务等。
2014年4月10日 |